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眼科医疗

 

DR通常被视为一个眼科医疗问题,这是由其严重的视觉危害性决定的:DR已成为许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的首要致盲性眼病。

为了满足眼科医疗和防盲工作的需要,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分级方法或分级标准。(1985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底病学组制订了我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严重程度分级标准,2014年作增补说明,延续应用至今。)

由于每个国家的分级系统不同,对采用不同分级方法的临床数据难以进行比较。为了便于在世界范围内通用并增进临床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美国眼科学会于2001年组织了15个国家的30多名临床医生(包括眼科医生和内科医生)组成了一个委员会,在ETDRS的基础上,着重讨论了重症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可能对视力造成的伤害性,制定了一个简洁易记的实用分级方法,定义为“国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重症度分类”。这个分类标准目前在全世界通用。

眼科DR分级标准关注的重点是DR可能对视力造成的伤害性,分级的目的是帮助临床医生判断其DR病变程度是否已对患者的视觉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是否需要立即采取眼科医疗措施。

(一)眼科医生的临床阅片

以眼科医疗和防盲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的DR分类、分级标准(包括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底病学组制定的“中国标准”和美国眼科学会牵头制定的“国际标准”),其共同的特点是分级简单,易于操作,眼科医生可以在短时间内学习、掌握,对重症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存在与否作出判断。

为满足不同国家、地区的医疗机构对眼科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影像诊断质量保障的要求,JCPI支持有条件的独立第三方DR影像诊断中心,为社会医疗机构提供DR眼科影像诊断系统质控管理服务,包括:

  1. 以国别 DR诊断标准为基础的支持与质控服务(包括中华医学会标准);
  2. 以国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重症度分类为基础的支持与质控服务。

(二)眼科医疗中的ETDRS定量分级阅片 

ETDRS制定的DR定量分级标准可以清晰地展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程度及变化,是目前最为细致、系统的分级标准,具有良好的可重复性和稳定性,被公认为是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严重程度分级的“金标准”。

需要精细观察的眼科医疗工作,可通过独立第三方DR影像诊断中心(阅片中心)获得ETDRS阅片服务。JCPI不建议临床医生自己开展ETDRS阅片工作。

按照JCPI标准建立的独立DR影像诊断中心,可以在提供ETDRS阅片结果的同时,将 ETDRS分值转换为眼科医生熟悉的DR眼科影像诊断标准结果,以方便临床眼科医疗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