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眼底照相技术的问题

 

DR检查需要使用什么样的眼底照相机?

DR眼底照相检查应采用高质量的眼底相机,至少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1. 视网膜、脉络膜影像质量:可清晰显示视网膜结构和脉络膜背景结构,眼底病灶影像的假阳性率、假阴性率较低。
  2. 视盘影像质量:可获得正确曝光的视盘影像,可清晰显示视盘表面微血管、盘沿、筛板的形态结构;对于少数曝光困难者,通过手动调焦曝光量可实现上述目标。
  3. 眼前节影像质量:虹膜结构清晰可辨,瞳孔区可显示清晰的眼底反光影像。
  4. 允许按照ETDRS标准进行7视野立体照相(限于散瞳眼底照相)。

一般医疗机构可考虑采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光学眼底照相机。有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推荐使用广角激光扫描眼底相机。

DR检查应采用怎样的照相方案?

为了提高DR检查的阳性率,DR眼底照相检查对照相方案有一定的要求。

采用光学照相机者,免散瞳照相应分别采集以黄斑为中心和以视盘为中心的照相,并同时进行眼前节照相;散瞳照相应采用ETDRS标准7视野照相方案和眼前节照相。

采用广角激光扫描眼底相机者,只需采集标准眼底照相,不需要采集眼前节照相。对于无法采集眼底影像的患者,非眼科科室应直接将患者转诊眼科,不需再考虑散瞳眼底照相。

采用普通光学免散瞳眼底相机,可以通过哪些临床技术手段解决散瞳限制的问题?

基于风险几率和分步分解的办法,可以解决设备技术条件的制约。以下几个概念是常用的临床工作原则:

  1. 早期DR主要发生在眼球的后极部;覆盖眼球后极部的观察可以解决绝大多数DR病变;
  2. 45-50°视野照相可以发现80%左右的问题;
  3. 对于有困难的20%左右的案例,可能通过散瞳眼底照相获得解决。

散瞳眼底相是否可以发现100%的问题?

不能。临床医学实践中不存在100%的概念,无论采取何种检查手段,都不能发现100%的问题。

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临床检查手段,都不能代替临床医生对病人的随诊观察。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随诊观察,临床医生可以相对比较及时地发现疾病情况的变化,为病人进行适时、有效的治疗。临床医生会根据病人的病情及可能变化情况决定随诊观察的频率和内容。

为什么不推荐所有糖尿病患者都进行散瞳照相?

临床检查的原则是最低成本、最低干扰、满足需要。绝大多数糖尿病患者可以通过免散瞳检查获得可接受眼底影像,满足DR监测的需要。

散瞳检查必须由眼科医生完成,会大大增加医疗程序的复杂程度,增加社会资源成本和时间成本,降低医疗效率;与此同时,散瞳检查还会给患者的带来很多不适和不便,增加医疗风险。

广角激光扫描眼底照相可以在小瞳孔状态下一次性获得广泛视野范围的眼底影像。在未来,随着这种眼底照相技术的普及应用,免散瞳眼底照相检查将可以更好地满足糖尿病内科医疗工作对眼底检查的需要。

不散瞳是否可以获得与散瞳一样的照相效果?

使用广角激光眼底扫描照相可以获得高质量的广角眼底影像,不需要散瞳。但该技术目前成本很高,暂时不适宜广泛推广使用。

测量眼压是否可以排除散瞳禁忌症?

不可以。很多医生认为眼压正常即可散瞳,眼压高不能散瞳,这种概念是错误的。是否可以散瞳,与是否存在闭角型青光眼发病机制有关,与眼压高低没有直接关系。即使眼压正常,如果存在闭角型青光眼发病机制,也不宜散瞳。即使眼压高,但如果不存在房角关闭的机制,也不影响进行散瞳检查。

中国人群是闭角型青光眼高发人群,因此,在中国进行糖尿病的散瞳检查应在眼科专业支持下进行。

散瞳后眼压升高怎么办?

在进行散瞳之前,应进行房角可关闭性的风险评估。如果散瞳后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应采集积极处理措施。只要处理及时、得当,散瞳诱发的闭角型青光眼就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疗,对患者不会造成明显的危害。但是,如果这种青光眼没有被及时发现、处理,则可能给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视力损害。

散瞳后的常规眼压测定对部分诱导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有一定帮助,但需要注意,房角关闭后眼压升高需要一定时间,散瞳后眼压正常不代表绝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