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照相DR影像诊断报告》的解读

 

在糖尿病的基本医疗中,免散瞳眼底照相检查可以明确糖尿病视网膜并发症的存在与否,病变严重程度如何,并观察病程变化,以此了解糖尿病对患者全身微血管结构和功能破坏的情况,适时调整糖尿病治疗方案。

与此同时,对于存在视觉安全威胁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应进行及时的眼科转诊治疗。

《眼底照相DR影像诊断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满足这个目的的要求。

一、阅片报告的组成部分

阅片报告包括三个部分:

  1. 影像所见:是阅片医生对免散瞳眼底照相的影像资料的客观描述。
  2. 影像诊断:是阅片医生基于影像所见所作出的诊断性判断,不代表对患者全身状况及眼病状况的诊断。影像诊断仅作为临床医生进行临床判断的参考依据,不是临床医生进行临床判断的唯一依据。
  3. 建议:是阅片医生基于眼底影像诊断所提出的参考建议,仅供临床临床医生参考。

特别提示:

影像分析报告不可在任何意义上取代临床医生的作用。在临床上,影像分析报告(阅片报告)是提供给临床医生使用的参考资料,仅可供临床医生使用。

二、影像诊断的解读

(一))眼底影像未见明显异常

指在所见范围内没有见到明确的糖尿病视网膜改变。视网膜没有改变不代表糖尿病没有造成损害,可能只是这种损害还比较轻,没有在形态上得到反应,或者损害没有出现在可以看到的范围。患者仍然应当按照全科医生的医嘱认真控制糖尿病,并定期进行眼底照相检查,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变化和威胁。

(二)轻度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临床上通用的“早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治疗研究”(ETDRS)、2003年国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国内传统的分类方法等,都是以眼科医疗为目的的影像分类方法,都需要散瞳眼底检查。这些分类方法不宜直接用于筛查性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免散瞳眼底照相检查。

本项目中,“轻度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属于“近期风险相对较低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大致相当于国内标准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第I期和第II期;但是在黄斑区出现的渗出性改变,在国内标准列为第二期,在本项目中则被列为“有临床风险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轻度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存在,说明糖尿病已经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损害,但这种损害暂时还不需要进行眼科医疗干预。通过严格的糖尿病治疗,这种病变的发展通常可以缓慢下来。

此种情况下,患者应当在家庭医生指导下严格控制糖尿病,并定期进行眼底照相检查,密切随诊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危险,应当及时进行眼科干预治疗。

(三)有临床风险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有临床风险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特指有视觉安全风险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需要患者尽快到医院眼科就医,进行进一步散瞳眼底照相检查和其他必要的眼科专科检查,并通过双向转诊的方式,在家庭医生和眼科专科医生的密切配合下进行糖尿病的系统控制和眼科专科的随诊治疗。

“有临床风险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包括了眼科DR诊断标准中的“中度非增生性DR”、“重度非增生性DR”、“增生性DR”和黄斑水肿。任何程度的黄斑部病变,只要合并有明显的视力下降,均属于“有临床风险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范畴,需要进行眼科转诊治疗。

(四)眼底影像不清,眼底病变待除外。

可能因为瞳孔过小、白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在小瞳孔下获得清晰的眼底影像。在这种情况下,阅片医生无法判断眼底的疾病或健康状况,需要请患者到医院眼科进一步散瞳眼底检查。

(五)其他

本项目旨在对糖尿病的并发症进行检查和监测,不对糖尿病以外的眼底病变进行诊断。如眼底照相检查提示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以外的其他眼底异常,一般只给出“其他眼底病变,建议就医眼科”的建议,不提供具体的诊治意见。